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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須知

1. 有關電子交易及其風險披露

鑑於未可預測之通訊阻塞及其他原因,電子交易本來便存在很多不可預測之風險,而此種風險之程度乃超出本公司之控制範圍。鑑於此種不可預測之風險,傳送及接收指示及其他資料時會出現延誤,此舉可能會拖延指示之執行,及/或按有別於發出指示時之市價去執行指示。事實上,任何通訊均存在誤解或錯漏之風險,而此等風險須完全由客戶承擔。此外,在發出指示後,通常不可能將之取消。

 

 

2. 投資者賠償

步基證券有限公司已於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註冊為交易商,及為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之參與者。步基證券客戶均涵蓋投資者賠償基金,基金由投資者賠償有限公司負責管理。該公司是一家獨立的公司,負責接收、評核及裁定向投資者賠償基金提出的申索,向申索人支付賠償金額,以及向違責的持牌中介機構或認可財務機構追討賠償。每名投資者就買賣證券及期貨合約的賠償上限分別為港幣$150,000元。至於聯名帳戶,每名帳戶持有人的最高賠償上限為港幣$150,000元。

 

 

3. 有關電子交易指示之處理

· 客戶可於交易時間內發出指示,指示將在可行之情況下立即執行。如客戶在非交易時間內發出指示,則該指示將會在緊隨的交易日執行。所有未能成交之指示將在當日收市後自動取消。
· 如客戶之賬戶內已有足夠金額/股票作交收之用,指示將可立即執行。
· 已成交的指示將由網上訊息確認。客戶亦可自行查詢有關指示之狀況。
· 在下列之情況下,本公司將會干預或拒絕客戶之買賣指示:
 i) 買入指示之金額超出賬戶買入限額
 ii) 賬戶內沒有足夠沽出指示之股份
 iii) 當網上交易系統不能正常運作

 

 

4. 系統延誤及中斷

當我們調整或提升系統功能時,系統可能會出現短暫延誤或中斷。此時,我們將會以人手處理閣下之指示,而本公司之客戶主任亦會以電話通知閣下,轉用其他方法如電話、圖文傳真等發出買賣指示。 當聯交所之第三代自動對盤系統出現故障時,閣下應聯絡我們的客戶主任。如閣下之買賣指示仍未完成,則該指示將會在系統恢復後執行。

 

 

5. 投資者教育

為使客戶能掌握證券投資方面應注意之事項及法例,本公司建議閣下參考 證監會投資者教育中心 之網站。

 

 

6. 客戶私隱

閣下提供給本公司之個人資料將被用作維持閣下之賬戶、執行任何交易之指示及有關之其他事項時使用。本公司在有必要時例如有關遵行任何法律、規例、法院命令或監管機構命令時,可能將閣下之個人資料向第三者(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等及其他監管機構)披露,而步基毋須事前就該等要求之合法性取得法律意見。閣下有權在需要時取得或更改此等資料之內容。索取或更改此等資料,請以郵寄方式聯絡客戶服務部,地址香港中環干諾道中 15-18 號大昌大廈 14 字樓步基證券有限公司。

 

 

7. 免責聲明

 

 

8. 各項收費

 

 

9. 不接受第三方存款及客戶現金存款

為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本公司只接受客戶本人名義存入的支票/轉賬,恕不接受任何以現金形式存款或第三者存款。如有任何第三者存款或客戶現金存款,本公司保留將該筆資金退回及收取客戶港幣$100元行政費的權利而不作另行通知。

 

 

10. 賣空

凡有出售指示是關乎閣下並不擁有的證券,即賣空者,必需在事前通知本公司。如觸犯證券條例第80(1)條有關賣空條例,即屬違法,違例者可被罰款港幣十萬元及入獄兩年。

 

 

11. 客戶投訴

本公司確保所有客戶的投訴均由本公司之監察部及高級管理層處理。如發現有因本公司職員疏忽而導致客戶損失,本公司定當作出合理賠償。

 

 

12. 確保客戶資料保密

本公司已採用先進之加密系統,以保障客戶之資料不會在傳送中被盜用或更改。

 

 

13. 客戶股務

客戶如有任何技術支援或其他詢問,請聯絡本公司客戶主任或客戶服務部職員,電話(852) 2868 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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